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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量0.3779元/kWh!河南“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求意见

    2025-10-14作者:2026大湾区国际液冷产业大会暨展览会

    10月1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南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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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文件,两类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1)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中的新能源项目;

    2)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一、存量项目

    1.机制电量比例。扶贫光伏、380伏及以下并网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100%,全部上网电量纳入机制电量。

    风电、集中式光伏、10(6)千伏及以上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80%。

    2.机制电价。按河南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注:河南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为0.3779元/kWh)

    3.执行期限。按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折算对应年限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

    二、增量项目

    1、机制电量比例。统筹考虑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

    2、机制电价。申报价格上限:原则上不高于河南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

    初期设定竞价下限,后续视情况取消。

    3、执行期限。根据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不考虑相关收益)的平均期限确定。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还表示,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考虑我省目前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暂定为1.2元/千瓦时,申报价格下限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暂定为0元/千瓦时,后续视电力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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